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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 要求切实做好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2021-10-08 08:38:10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

近期,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省炭疽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明确工作方式、突出防控重点,强化信息互通、加强措施联动,确保各项防控工作压实落细。
《通知》指出,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发生牲畜炭疽疫情,并出现人感染的情况。各级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部门间人畜共患病防控协作,联合组织开展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风险评估,明确专人按季度通报相关疫情情况,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联合做好本地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工作,收集和分析疫情信息,掌握流行规律,指导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产业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要针对养殖、诊疗、畜产品生产加工等高危人群,加大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普及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牲畜坚决做到“五不一处理”,即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不随意抛弃病死牲畜及其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加大牲畜监测排查和检疫监管力度。既往报告发生过炭疽病例的地区,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抓紧完善当地动物防疫机制,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及时根据评估情况继续开展预防性免疫接种,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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