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宁夏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宁夏国资委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各区属国有企业要以宁夏“六大产业集群”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分类施策,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大力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培育发展和壮大战新产业、积极谋划和布局未来产业三大重点任务,完善强化组织推动、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激励措施四个支撑保障体系,力争到2029年,新增不少于20户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全口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自治区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2%。
下一步,宁夏国资委将继续指导监管企业紧紧围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结合数字化转型、创新型企业培优以及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因地、因时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