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网 — 石材产业链服务平台
行业资讯服务 | 产品推广服务 | 行业会议服务 | 供应链服务 | 在线物流服务 | 企业官网建设 | 生意宝
请输入要搜索的产品名称
《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即将实施
2021-02-02 14:30:09 中国建材报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于日前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适用于云浮市行政区域内石材生产加工活动产生的粉尘、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废水等的污染防治。《条例》指出,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促进生产清洁化、污染减量化、废物资源化。《条例》明确,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运输石材废渣、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条例》同时指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存贮石材废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生意宝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生意宝;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123@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关于我们   网站联盟   网经社   网盛供应链学院   网盛创新研究院
© 生意宝(002095)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浙)-经营性-2023-0192  浙公网安备 33010002000015号  工商执照  浙ICP证:浙B2-2009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