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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梅芳代表:建议制定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地方性法规
2022-03-09 09:22:13 九派新闻

由于传统塑料经过长期的发展拥有庞大的产能和产业链链条,降低了生产成本,且人民的环保意识不足,习惯使用传统的不可降解的塑料,致使可降解塑料推广不够迅速,仍然处于初步的阶段。

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已经成为我们最根本的引领,生态文明也是我们最重要的遵循。可降解塑料发展是大势所向,同时也是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巨大,在推动绿色发展的同时,也必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为此,我们必须要在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上下大功夫,用实劲,真正让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成为内在的共识和行动的自觉。

建议在国家层面要求制定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规,法规可以从责任分工、规范管理、监督执法、扶持鼓励、宣传引导等方面内容作出规定。

1、明确责任分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协调领导,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发展和改革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权责分明,整体联动。

2、实行名录管理,对于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比如,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等一次性袋类,盘子、碟子、饮料杯等一次性餐具,应当通过专家调研、评估、论证,统一制定禁止名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加强执法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取样抽检,问询等方式,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4、强化社会监督。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举报并查询属实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给予一定奖励。

——吴梅芳[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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